

1.輕快貌。
1.指人的形體和內臟。
2.喻內部秘密﹑內情。
1.形容孤單。
1.校勘學術語。刻板﹑抄寫時因字形相似而歧出的錯誤字體。
1.亦省作"形上"。
2.無形;抽象。
3.指精神方面﹐心理上。
以孤立、靜止、片面的觀點即形而上學地看待世界事物的哲學學說。其特點是具有機械性、形而上學性、不徹底性。認為運動只有數量增減和場所變更,事物變化的原因在于外力推動;認識是人直觀的機械的反映;人的意志、動機在社會歷史中起決定作用。其典型形式是16~18世紀的機械唯物主義。在反對唯心主義和宗教神學的斗爭中起過重要作用。
1.亦省作"形下"。
2."形而上"的對稱。實在﹐具體。參見"形而上"。
1.舊指自然科學。參見"形而上學"。
1.指堪輿﹑骨相等方術。《漢書.藝文志》列為"數術"之一。
1.見"形方氏"。
1.亦省作"形方"。
2.《周禮》官名。掌諸侯國地理封疆。
1.猶言忘卻己身之存在。
1.謂迫于形勢而屈服。
1.形體。指身軀。
1.亦作"形禁勢格"。亦作"形劫勢禁"。
2.謂受形勢的阻礙或限制。
1.同"形單影只"。
1.同"形單影只"。
人的軀體或因寄所托,放浪形骸之外。
1.形勢;情況。
1.形態鄙俗﹑丑陋。多作謙詞。
①人的神色、行為流露的跡象形跡可疑|有了這些形跡,事不難查。②指禮貌、規矩正因為我們本是神交,不必拘泥形跡。
1.謂舉止神情令人懷疑。
1.形表。指舉止行為。
1.舊時以相度地形吉兇﹐為人選擇宅基﹑墓地為業的人。也稱堪輿家。
1.儀容整飭。
1.顯形。
2.顯現﹐流露。
1.猶象教。謂以形象施行教化。
1.謂形體接觸。
1.見"形格勢禁"。
1.猶尸解。古代方士謂修道成仙﹐魂魄離體﹐留下形骸。
1.見"形格勢禁"。
1.身體和影子。借指人。
2.形象﹐樣子。
1.指地理格局。
1.情況。
2.猶形容。
1.形體類別。
1.謂形體受拘牽。
1.亦作"形?"。
2.界域。
3.形跡﹐跡象。
1.即形體。指肉體。
1.外形﹑容貌。
2.風度﹐風格。
3.指表現形式。
1.事物的實在和名稱。古代思想家常用作專門術語﹐以討論實體和概念的關系﹑特殊和一般的關系。
2.指指揮方式﹑方法。
3.即刑名。指刑律。形﹐通"刑"。
1.先秦法家明賞罰的統治法術。謂人君根據臣下的言和行﹐循名責實﹐使各司其職。
1.猶眾生。
2.身軀﹐性命。
1.形狀,款式。
2.描摹。
1.形狀﹐樣子。
1.分析漢字形體的術語。與聲旁相對。指和全字意義有關的字形部分,與聲旁一起構成形聲字。如由形旁"木"和聲旁"公"﹑"百"分別合成"松"﹑"栢"。參見"形聲"。
1.指形體與依附形體而顯現的精神。亦指軀殼。
1.形和氣。形,指具體物象;氣,指構成宇宙萬物的最根本的物質。
2.指精氣﹑元氣。
3.指表情和語氣。
4.形貌和氣質。
1.物質;物體。與精神相對。
2.指有形的器物。
3.指人的形體。
4.猶外形,外表。
1.身體﹐軀殼。
表示人或事物的性質、形狀或動作、行為、變化的狀態的詞『語形容詞可以同副詞組合,可以重疊。常作謂語、定語、狀語、補語。
1.指形體和容貌。
2.體表氣色。
3.形態﹑顏色。
4.樣式﹑色澤。
5.指神態表情。 6.形之于色。謂在臉色﹑表情上顯示出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