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1.周諸侯所用樂舞之格局六列﹐每列六人﹐共三十六人;或云﹐每列八人﹐六列共四十八人?!蹲髠鳌る[公五年》"公問羽數(shù)于眾仲﹐對曰'天子用八﹐諸侯用六……'公從之﹐于是初獻(xiàn)六羽﹐始用六佾也。"杜預(yù)注"六六三十六人。"孔穎達(dá)疏"何休說如此﹐服虔以用六為六八四十八人。"《公羊傳·隱公五年》﹑《谷梁傳·隱公五年》皆謂"天子八佾﹐諸公六佾﹐諸侯四佾。"說與《左傳》不同◇世遂以為公爵重臣的樂舞格局。
2.夏代天子之樂舞格局。
1.對自己言論的謙稱。
2.猶誘惑之言。
1.孝敬愛重。
1.供喪事用的布帛。
1.盡心行孝的名聲。
1.孝敬的誠心。
1.對尊長孝敬,對下屬或后輩慈愛。
2.指孝慈之道。
3.孝友。
1.謂以孝為本的理法規(guī)范。
2.孝行,盡心奉養(yǎng)父母。
3.指孝順的人。
1.尊祖愛親的品德。
1.亦作"孝悌"。
2.孝順父母,敬愛兄長。
3.指孝弟者。
4.漢代鄉(xiāng)官名。
1.亦作"孝悌力田"。
2.漢代鹽官吏的科目之一。始于惠帝時,名義上是獎勵有孝的德行和能努力耕作者。高后朝置"孝弟力田"官。到文帝時,與"三老"同為郡縣中掌教化的鄉(xiāng)官。
3.唐代科舉選士的科目之一。
1.古時喪妻者對亡妻的自稱。
1.居喪時穿的白布或麻布喪服。
2.指為尊長服喪的時期。
1.盡孝道的媳婦。
2.舊稱居喪中的婦人。
1.舊謂孝行的感應(yīng)。
1.孝順恭謹(jǐn)。
1.孝順淑和。
1.人名。傳說為殷高宗武丁之子,以孝行著,因遭后母讒言,被放逐而死◇用作孝子的典范。
1.居喪守孝的人家。
2.指居喪守孝者。
1.封建時代,居父母喪者,在一定期限內(nèi)免征勞役賦稅,稱"孝假"。
1.孝行節(jié)操。
1.孝順而恭謹(jǐn)。
1.孝順父母,尊敬親長。
2.謂孝順尊敬。
3.送禮或錢物給尊長,以示孝心或敬意。
4.舊時以錢物賄賂﹑討好上司或其他有力者,亦稱"孝敬"。
1.服喪用的白絹。
1.有孝行而果敢。
1.孝忱,孝順的情意。
1.孝悌,孝敬。
1.孝順而恭謹(jǐn)。
1.猶孝道。謂以孝治國教民。
1.懸掛在靈堂中的簾子。
1.孝,指孝悌者;廉,清廉之士。分別為統(tǒng)治階級鹽人才的科目,始于漢代,在東漢尤為求仕者必由之途,后往往合為一科。亦指被推選的士人。
2.明清兩代對舉人的稱呼。
1.南朝宋劉義慶《世說新語.文學(xué)》載晉吳郡人張憑舉孝廉,自負(fù)其才,造訪丹陽尹劉惔,與諸賢清談,言約旨遠(yuǎn),一坐皆驚。劉延之上坐,留宿至?xí)?。張還船,須臾,劉遣使覓張孝廉船,同侶惋愕。劉與張憑即同載詣?chuàng)彳姡?下官今日為公得一太常博士。"撫軍稱善,即用張為太常博士。時人榮之◇遂以"孝廉船"為褒美才士之典。
1.清代特詔舉行的制科之一。自雍正時起,新帝嗣位,詔直省府﹑州﹑縣﹑衛(wèi)各舉"孝廉方正",賜六品章服,備召用。乾隆以后,定薦舉后送吏部考察,授以知縣等官及教職。
1.孝義節(jié)烈。
1.明太祖陵,在今南京市東北鍾山南面。明初置衛(wèi)守護(hù),故其地名孝陵衛(wèi)。
2.借指明太祖朱元璋。
3.清世祖陵,在今河北省遵化縣昌瑞山主峰南麓。
1.指居喪期間的起居行止。
1.懸掛在靈床或靈柩前的白布帳幔。
1.孝悌之家。
1.懸掛在靈床或靈柩前的帳幕。
1.孝順長輩,敦睦親屬。
1.指對先輩孝敬追慕。
1.居喪的兒子。
2.泛指居喪的兒孫。
3.對父母行孝道的男子。
1.烏的別名。
1.有孝行的女子。
1.在靈堂前臨時搭起的供吊唁用的帳棚。
1.古時指死去丈夫的人。亦為喪夫者對亡夫的自稱。
1.指棺材等喪具。
1.孝敬父母。
1.孝順父母的誠心。
1.居喪時穿的素裙。
1.原指愛敬天下之人﹑順天下人之心的美好德行◇多指盡心奉養(yǎng)父母,順從父母的意志。
2.指以財物賄賂官吏或尊長等。
3.指用其他方式討好人家。
4.指賄賂官吏或尊長的財物。
5.特指獻(xiàn)給皇帝的貢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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