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1.有所不通才學習。語出《論語.季氏》"困而學之,又其次也。"何晏集解引孔安國曰"困,謂有所不通。"后用以指刻苦學習。
1.明末為練兵所需軍餉而征收的一種苛稅。崇禎十二年下令抽練邊兵和加練民兵,于是加征田賦每畝練餉銀一分,全國共征收七百三十萬兩。與遼餉﹑剿餉當時并稱為"三餉"。見《明史.食貨志二》。
2.清代練兵的軍需費用。
1.佛教語。謂修練戒行。
1.佛教指修練戒行的比丘尼。
1.方士修煉形體,以求超脫成仙。
1.道教謂修煉形體,以期脫胎換骨,位登仙品。
1.謂精誠專一,操守堅貞。
1.用經過煮練加工的布所制之衣。古禮,親喪小祥可著練布衣冠。
2.白色布衣。
1.始建于清同治初年的軍隊編制。詳"練軍"。
1.指日﹑月﹑水波等的白色光影。
1.清代地方武裝團練﹑鄉勇等的統稱。
1.謂以白布擔架扛抬。
1.訓練檢閱。
1.猶精選。
1.白色繒帛。
1.古代方士謂通過修練而返樸歸真。
1.經過練制的紅色(絲弦)。
2.謂練朱絲以為弦。
1.古代練祭時所立的神主。奉祀于祖廟。
1.方言。順口溜。民間流行的一種曲藝形式。
1.染成紫色的繒帛。
1.推敲詩文中的用字遣詞。南朝梁劉勰《文心雕龍》有《練字》篇。
2.練習寫字。
1.精兵。
2.操練兵卒。
1.被當作女性玩弄的美男。
1.美好貌。
1.用點燃的香燒灼手臂。為僧徒修煉苦行之一。
1.干練通達。
1.以香﹑艾置于頭頂燒灼供佛﹐為僧徒修煉苦行之一。
1.指道士為喪家打醮禮神祈福。
1.冶煉鍛造。
2.枉法陷人于罪。
1.大風暴前的微風。
1.把生鐵或廢鋼置于煉鋼爐中,加高溫,使所含的雜質減低到規定的含量,或加入某些元素制成各種鋼。
1.謂錘煉作品的風格。
1.指道家燒煉金石藥物,以制成丹藥。
1.指道家修煉肌骨﹐使身形輕盈不朽。
〈方〉指方言土語中意味深長、富于表現力的話。
1.燒炭使灼熱以除去煙氣。
1.用煙煤煉制冶金焦炭的爐子。又稱焦爐。
1.猶煉丹。
1.指道士。
1.企圖把普通金屬變為黃金﹑白銀或"長生丹"的方法。在古代的中國﹑印度﹑埃及﹑亞述﹑阿拉伯等地都有。中國東漢以來,歷代都有關于煉金術的書籍流傳。又稱點金術﹑煉丹術或黃白術。
1.道家養生法的一種。
寫作時斟酌語句,使簡潔優美要寫好文章,還須煉字~。
1.熬煉蜂蜜。
2.經熬煉的蜜。
1.降伏魔障。指道家克制欲念。
1.指精于耍貧嘴。
1.指道家修煉。語本《至游子.陰符》﹕"陽者汞也﹐其性飛者也﹔陰者鉛也﹐其性伏者也。圣人伏陽汞以煉其魄﹐飛陰鉛以拘其魂。"
1.道家指通過吐納導引等以求長生的一種方法。
1.見"煉氣"。
1.猶煉丹。
為了造林或使森林更新,把山上的雜草、灌木或采伐剩余物用火燒掉。
1.舊時以某些道士懂得"養生"﹑"煉丹"之法,尊稱為"煉師"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