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1.形容高聳險峻。
1.謂天子認可所議之意見。
1.猶議和。
1.官名『代設置﹔為光祿勛所屬郎官之一﹐掌顧問應對﹐無常事『秩比六百石。多征賢良方正之士任之。晉以后廢。
1.謂評議其勤勞王事的業績予以褒賞。
1.謂議論禮制。
1.道理。議﹐通"義"。
1.宋代掌管天文歷象的官署名。元代稱司天監﹐明清稱欽天監。
1.權衡裁奪。
1.謂商議擇婿之事。
1.謂評論人或事物的是非﹑高低﹑好壞。亦指非議﹐批評。
2.對人或事物所發表的評論性意見或言論。
1.形容意見不一﹐議論很多。
1.見"議論紛錯"。
1.見"議論紛錯"。
1.見"議論風生"。
1.形容談論廣泛﹑生動而又風趣。
1.以剖析﹑論證事物的本質和規律﹐提高讀者理性認識為主要特征的一種文體。
1.謂崇論弘議﹐才華橫溢。
1.與郡縣官議論政事的士人。
1.猶議謚。
1.猶算命。謂推算命運休咎。
1.論議謀劃。
1.亦作"議幕"。
2.幕府。亦指幕僚。
1.古刑法"八辟"之一。對有奇才異能的人進行特別審議以減免其刑罰。
1.猶言相提并論。
2.擬議﹐設計籌劃。
1.謀議侮弄。
1.古刑法八議之一。謂對于皇親國戚進行特別審議﹐以減免其刑罰。
2.議婚﹔說親。
1.古刑法八議之一。對勤于國事者進行特別審議以減免刑罰。
1.指有特殊身份者犯罪時﹐可原其罪情奏請予以減罪。
1.謂理屈詞窮。詘﹐通"屈"。
1.商議迎娶之事。
1.指對國政的發言權。
1.審議。
1.非議之聲。
1.議論商討公事。
2.度事﹐衡量事情的輕重。議﹐通"儀"。
1.會議期間各項議事和活動的程序。
2.指計劃中要辦之事的先后順序。
1.古代商議軍國大事的殿堂。
1.議事之室。
1.見"議謚"。
1.猶義疏。疏解經籍的著作。議﹐通"義"。
1.論議辯說。
1.議論政事之堂。
1.商討。
1.議定題目。
2.會議討論的題目。
1.指奏議文章的體裁。
1.擬議將親盡之祖的神主遷出宗廟藏于祧﹐謂之"議祧"。祀遠祖﹑始祖之廟為祧。古代帝王宗廟﹐除百世之祖不遷外﹐其馀五世親盡則遷去神主藏于祧。
1.商量妥當。
1.議會中議員的席位。參見"議會"。
1.古刑法八議之一。謂對于有德行的人進行特別審議﹐以減免刑罰。
1.謂提出意見上報。
1.謂考慮注銷。
2.買賣雙方或同業共同議定貨品銷售數量或價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