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1.虛名。
1.障礙。
1.應付。
1.處置;應付。
1.猶寄興。
1.心愿;志向。
1.微弱。《禮記·樂記》"志微噍殺之音作,而民思憂。"王引之《經(jīng)義述聞·禮記中》"'志'亦'微'也。'志'與'職'古字通。《說文》職,記微也。"孫希旦集解"愚謂志微,《漢書·樂志》作'纖微'是也。纖微,謂樂音纖細而微眇也。"一說"志微,意細也。"見鄭玄注。
1.即墓志銘。
1.謂表示喜悅。清張問陶有《重陽京兆榜發(fā)志喜》詩。
1.見"志向"。
人們在某一方面決心有所作為的努力方向。具有不同世界觀和人生觀的人有不同的志向。無產(chǎn)階級的最終目的是實現(xiàn)共產(chǎn)主義,并以此作為最遠大的志向。從個人來說,志向主要通過選擇職業(yè)來體現(xiàn),個人應選擇社會需要的、最能發(fā)揮個人特長的職業(yè)作為志向,并為實現(xiàn)志向而努力奮斗。
1.心氣。
2.專心;誠心。
1.志向和操行。
2.志意得行。
1.性情。
1.專心求學。語本《論語.為政》"吾十有五而志于學。"
2.借指十五歲。
1.志向與事業(yè)。
2.專心其職業(yè)。志,通"識"。
1.猶志節(jié)。
2.意義。
1.記載奇異之事。
1.思想;精神。
2.意愿。
3.猶意志。
1.猶志得意滿。
1.猶器識。
1.欲念。
①志向和愿望這是我一生的志愿|使祖國繁榮富強,是我們幾代人的共同志愿。②有志于并情愿;自愿志愿軍|志愿救護隊|我志愿當一名教師。
1.自愿服兵役的士兵。
①招收志愿人員參加軍隊承擔軍事任務的制度。中國共產(chǎn)黨領導的人民軍隊,在革命戰(zhàn)爭時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后至1955年7月以前,一直實行此兵役制。1984年5月規(guī)定實行義務兵役制為主體的義務兵與志愿兵相結合、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兵役制度。②英、美等國對以雇傭方式招募兵員補充軍隊的募兵制的稱謂。
由志愿人員組成的武裝部隊。與戰(zhàn)爭無直接關系的第三國公民,為幫助交戰(zhàn)一方,以自愿的名義參加戰(zhàn)爭或武裝沖突。如1950年中國人民為幫助朝鮮人民抗擊美國的侵略,組成的中國人民志愿軍。志愿軍軍人享受戰(zhàn)爭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權利。
1.形容志向遠大。
1.謂志向遠大,不株守于一地。
1.猶志在四方。
1.謂志慮清晰。
1.猶志向,志趣。
1.刻上尺度的木樁。用以測量水位之高低。
1.墓志和行狀。
1.痣和疣。志﹐通"痣"。
1.猶志得意滿。
1.強辯。
1.狠毒。
1.見"忮悍"。
1.忌刻殘忍;嫉忌陷害。
1.亦作"忮騛"。
2.嫉妒而兇悍。
1.見"忮很"。
1.亦作"忮佷"。
2.忌刻狠毒。
1.忌刻專橫。
1.妒忌。
1.嫉妒。
1.猜忌好勝。
1.褊狹刻薄。
1.嫉害貪求。語出《詩.邶風.雄雉》"不忮不求。"
1.嫉妒殘忍。
1.嫉害變詐。
1.嫉忌欺騙。
聲明: 本網(wǎng)站大部分資源來源于網(wǎng)絡或網(wǎng)友,僅供交流學習,如有侵犯了你的權益,請發(fā)送郵箱到feedback@deepthink.net.cn 本網(wǎng)站將在三個工作日內(nèi)移除相關內(nèi)容 刷刷題對內(nèi)容所造成的任何后果不承擔法律上的任何義務或責任